香港金融管理局1月20日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貨幣互換協議,有效期3年,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,而所提供的流動性支持規模達2,000億元人民幣(約2,270億元)。
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,這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經濟穩定發展的政策措施,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。
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在簽署協議時表示,貨幣互換安排有利於保持金融穩定,應付不時之需,也有利於發展內地與香港兩個金融體系的互助、互補和互動關係;並體現了兩地金融加強合作。
簽署該協議是人民銀行和金管局在現有的合作基礎上,新增的貨幣管理合作機制。
貨幣互換安排有助於必要時,為兩地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,加強外界對香港金融穩定的信心,促進地區金融穩定,以及推動兩地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的發展。
中央政府去年12月19日宣布,在7個範疇採取14項措施,支持香港金融穩定和經濟發展,包括人民銀行與金管局簽署貨幣互換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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