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選舉事務處5月4日呼籲合資格人士,5月16日或之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。
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、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居民,均符合選民登記資格。
已登記的選民毋須再登記,但他們的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更改,須於6月30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。
2008年選民登記運動4月5日展開。只有已登記的選民,才可以在9月7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投票。
選舉事務處鼓勵選民提供或更新電郵地址,以供相關的候選人發放選舉廣告。提供電郵地址屬自願性質。
選民登記申請及更改登記資料的表格,可從這裡下載。
填妥的表格,可郵寄至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0樓選舉事務處,或傳真至2891 1180。
申請人如遞交表格14天後,仍未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回覆,可致電2891 1001查詢。
0
頂一下0
踩一下